胜诉案例|安晓慧律师代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获不批捕决定

来源:互联网 作者:未知

近日,由我所安晓慧律师承办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,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,对当事人王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,公安机关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。

 

王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,羁押于某区看守所。案件进入审查逮捕阶段后,安晓慧律师接受委托,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,全面了解案情。经梳理,王某获取并出售的信息主要为电话、微信号等一般公民个人信息,数量有限;其系初犯,到案后如实供述,认罪认罚,家属亦表示愿意积极退赃退赔。审查逮捕期限仅有七天,时间紧迫,安晓慧律师迅速向检察机关提交不批捕法律意见书,围绕信息类型与数量、违法所得数额、社会危险性等核心问题展开论证。最终,检察机关全面采纳了辩护意见,对王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。

 

审查逮捕阶段是刑事辩护的关键窗口,律师及时介入、精准沟通,有助于让检察机关全面了解案件情况,作出公正处理。本案的成功办理,体现了我所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高效的实务经验。北京天斗律师事务所将继续秉持“专业、诚信、高效”的服务理念,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。